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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鄂能投资集团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坚定不移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聚力聚焦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集团公司各项事业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建与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有效融合
集团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集团公司党委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确保党委在公司治理中始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2020年以来,集团公司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核心、以助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关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完成集团党委工作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清单,进一步理顺集团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及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正确处理好党组织“内嵌”和“融入”关系,建立健全党委议事决策机制,着力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议事程序,确保重要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研究决定,一以贯之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等规定,在干部选任中严格履行有关程序。三是集团公司董事会与党委一道,始终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高压式、常态化的工作来抓,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7个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廉政教育,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班子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四是持续抓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聚焦问题导向,坚持自查检视问题,扎实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强化推进党建带动团建工作。
此外,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集团公司科学精准施策,扎实完成包联村准格尔旗暖水村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强化董事会建设,着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科学规范
2020年以来,集团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出资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对董事会建设的各项要求部署,结合集团公司运营实际,董事会议事决策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在确定部门职能职责时将董事会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二是根据公司运营实际和新调整章程内容以及市国资委关于修改章程的批复,及时对公司章程中党的组织、监事会以及注册资本金等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合法合规运行。三是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决议事项的落实跟踪等,对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进行规范,重大事项研究决策董事会采取扩大会议的方式,在听取监事会、经营班子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再由董事会研究决定,保证了决策程序的合规合法和决策结果的科学和及时有效落实。2020年共召开董事会58次,研究事项涉及《鄂尔多斯市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研究决定事项、经营班子提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其他应当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四是全体董事从维护本公司出资人利益和整体发展大局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个别董事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通过电话等信息渠道行使表决权,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出席率达100%。同时公司经营班子全体成员有效组织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和相关事务工作,注重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的沟通交流,较好地发挥了各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规划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持久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能源投资、物流运输、煤炭资源开发运销、铁路集疏运系统建设四大业务板块,研究制定了《“十四五”发展规划大纲》,持续推进煤炭运销“东出、西输、南下、北上”战略布局,拟定短期内以“煤炭销售+物流运输”为主、远期实现煤电一体化发展和未来实现产运销一体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为集团下一步事业发展谋篇布局、拟定遵循。一是在能源投资方面。在前期手续办理上,通过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了2019年度准格尔煤田中部矿区老三沟外围煤炭资源探矿权基本信息、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矿产勘查项目合作情况等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按时完成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与内蒙古能建集团积极推进老三沟外围煤炭资源开发建设主体“政联能源公司”(合资)组建成立,配合能建集团完成政联能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并对调查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应和承诺。同时,就老三沟外围煤炭资源相关地质勘查成果转让事宜与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达成意向,探转采手续办理持续推进。二是煤炭运销贸易方面。稳步推进了宁夏地区灵武华电、西夏热电、大坝电厂、马莲台电厂等既有电厂煤销业务,打通了长期煤炭销售渠道;依托浩吉铁路等国铁网络,进一步扩大了“两湖一江”市场,拓展了西南煤炭市场;在宁东铁路、三新铁路、东乌铁路支持帮助下,成功将兰州铁路局国铁车辆引入我市地铁线路,将首列“鄂尔多斯煤”销往大唐甘肃发电厂,成功占据“鄂尔多斯煤”西部地区电煤市场;与大唐长春第二热电公司达成合作,走出了东北电厂业务的第一步。此外,为切实解决集团公司当前煤炭贸易主营业务单一,以及现金流短缺的难题,同时为促进煤炭开采以及下一步煤电联营等业务发展,集团公司充分依托东胜区、准旗的煤炭资源区位优势并扩大经营范围,与东胜区国有控股企业绿通能源公司和准旗国有独资企业国兴能源公司合作组建成立了“政嵘能源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发展稳步推进。2020年集团公司(含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累计销售煤炭1773.95万吨。三是铁路集疏运系统建设方面。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准旗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经完成《大路西铁路专用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已具备可行性研究招标条件。鉴于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动车经呼准鄂铁路进京工作,相关部门对该铁路运力安排和沿线站点布局进行调研规划,暂缓了对该相关联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此外,根据市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会议议定:按照资源配置与承接公路相匹配的原则,将原为我集团公司配置的老三沟煤田10亿吨煤炭资源划拨市国投集团。由于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的建设主要为解决老三沟煤炭资源开发后的外运。综上,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随之暂缓。四是物流运输方面。主动对接煤矿、集装站、贸易商、电厂多方协调签订长协,扎实做好公路运输业务,与内蒙古顺捷运输公司、内蒙古亿泰煤炭运销公司、鄂尔多斯市通用物流公司等物流企业形成合作联盟,签订稳定的战略合作协议,为煤炭站台短驳、中短途运输提供了运力保障。主动探索公铁联运模式,积极协调东乌铁路、三新铁路、宁东铁路等地方铁路,稳步推进公铁联运业务;同时积极探索网络货运平台“互联网+物流”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物流运输组织效率,提高物流运输运营质量。2020年,集团公司(含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物流运输煤炭152.77万吨。
此外,在产权变动方面,于2020年1月6日将政汇公路管理公司(荣乌高速东察段公路)移交市国投集团。按照市国资委关于接收鄂尔多斯市煤炭产业投资公司的有关精神,于2020年10月13日完成了该公司的接收,并主要开展债务清欠工作。截止2020年底,催收完成现金60.61万元。
四、有效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实现经营目标
集团公司董事会每年初听取并审议通过集团公司本级、各子公司预算情况,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股东权益,集团公司董事会向经营班子下达年度任务,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将任务分解并与各子公司负责人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经营班子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价,董事会于年底听取经营班子汇报,始终要求各子公司坚持“一单一定价、一单一签定、一单一结算”的业务模式。
五、强化内部管理,推动队伍规范建设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助推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一是进一步发挥企业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战略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管理与协调等职能作用,着力实现集团公司发展有组织、有计划的科学管理局面。二是明确岗位设置,对中层管理岗位定岗,实现公司机构、岗位职数的科学化管理。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关规定;根据子公司工作需求,委派并提拔了部分中层干部。四是针对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建立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领导人员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建设和管理,有效保证员工工作目标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全面激励和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活力。
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董事会一直对管理制度进行探索研究,根据公司运行新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和《工会工作管理制度》等。二是建立健全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三是对原铁路集疏运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整合、完善和修订,新制定了《行政管理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法务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内部运行机制,有效推动了集团公司内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进程。
七、加强风险管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降低经营风险,一直在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内部管控体系。同时,集团公司监事会对财务情况及重大工作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督促规范整改,促进了集团公司规范运营,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是提升合同管理质量,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将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严格执行《合同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与合作单位签署《廉洁协议》,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委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保障集团公司合法合规运行。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力度,集团公司将企业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学规范企业运行持续推动内审严格有效实施。通过市审计局年度审计以及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严格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同时,邀请市税务局稽查分局座谈讲解,进一步预测、监控税务风险,有效提升税务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贯穿到经营管理全过程。制定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表》,进一步细化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5万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4次,下大力气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逢会必讲安全生产已经成为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开展的常态化机制。四是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集团公司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按照上级有关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严密制定“两方案一预案”,统筹安排复工复产各项事宜,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日常检测、消毒消杀、出入登记等各项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生产生活安全。五是积极配合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了对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家属的排查工作。同时,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选派集团公司精干力量(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积极配合全市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六是认真完成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全面提高对投融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风险识别预防和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科学提高决策水平,极大促进集团公司稳健经营,2020年度集团监事会对董事会相关会议记录,会计凭证、电子帐薄等会计资料,经营管理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3项问题,已按照处理建议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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