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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关于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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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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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3月30日至2021年5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12日,市委察组向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反馈了4个方面10条问题。针对反馈问题,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积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将反馈问题细化成17个具体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定期反馈,积极沟通对接,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精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中共鄂尔多斯市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集团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推进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整改。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针对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要求。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做到逐一销号。

(三)强化以上率下,突出重点整改。市鄂能投资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标对表,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检讨反思,红脸出汗,举一反三,切实查找出领导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主动按责任分工抓整改措施落实,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解决好。

(四)强化制度建设、严肃责任追究。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组织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试行)》《出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42项。并强化责任追究,对涉及反馈问题的16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同时结合以案促改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就集团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以案促改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相关责任人31人在全集团进行通报批评1就集团公司2020年、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42人在全集团进行通报批评1次,切实达到警醒警示作用,有效推进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

二、具体细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国有竞争力相关精神不够深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存在风险”问题。

1)未制定公司长远发展规划,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

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党委结合国企三年改革行动任务要求,积极推进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子公司主责主业调整。一是及时研究集团未来五年发展计划。于2021年7月27日向市委办公室报送了《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今后五年工作计划》,按照新发展阶段新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主责主业,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未来五年产业发展和资本投资重点。二是按照有关程序编制印发了《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三是积极推进子公司主责主业调整。集团公司结合“十四五”规划中各子公司主责主业定位,印发《集团公司各子公司调整优化主责主业的通知》,积极推进子公司主营业务调整。

2)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结合集团公司经营运行和内控管理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形成集团公司风险防控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公司经营运作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试行)《行政管理办法(试行)》《内部审计制度(试行)》《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投资管理制度(试行)》《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法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新建《工资内外收入管理办法(试行)》《风险防控制度(试行)》《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同时严格执行“一单一定价,一单一签订,一单一结算”运行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二是筑牢风险防控三道防线。公司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安全生产质量监督部、财务部、审计部、法务部等职能部门共同构筑的职能管控体系为风管理的第道防线。公司纪检监察室始终将公司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以及市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情况、风险防控情况等作为监督检查的切入点,扎实做好监督的第二道防线。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是否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出资人利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的第三道防线。

3)公司可作为抵押贷款的固定资产短缺,流动资金多依赖于地方商业银行信用贷款,融资额度低且利息高,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短贷长投、运营成本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降低集团公司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国有竞争力,集团公司积极与光大银行、鄂尔多斯农商行、鄂尔多斯银行等银行对接,有效降低贷款利率。并于2022年4月底偿还了缴纳煤炭资源价款的银行贷款。

4)经营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纠纷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成有关公司立即对相关经营合同进行核查,查明原因,汇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二是在合同约定中,明确要求合同生效要件条件为签字、盖章、签署日期,缺一不可,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三是在合同管理中,集团公司法务、财务、审计要按照制度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合同要件审核,各子公司在业务开展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审定和管理。四是集团党委组织召开提醒谈话会,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5)党委与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的主体关系未理顺,权责边界不明晰,未能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治理能力未得到有效提升,存在党委会、董事会会议频次高,支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鄂能投资集团不断完善集团治理模式和现代化体系建设,增强集团内在驱动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全面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一是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市直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成立专班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工作制度(试行)》《中共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试行)》,并新建《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党委会议事清单(试行)》,强化党的领导。全力推进各子公司完成党建工作进章程工作,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集团党委内嵌到法人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集团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鄂能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委董事会工作指引、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新建《董事会年度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试行)》《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试行)》《分类授权清单(试行)》等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深入保障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权。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党委与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问题

6)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统筹谋划、推动落实重大工程项目有差距。集装站是煤炭贸易公司的重要运输平台,集装站建设作为重大工程项目,连续三年写入公司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并纳入了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但推进缓慢仍停留在前期工作,其中准旗大路西项目已暂缓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月,鄂能投资集团与准格尔旗大路兴业煤化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共同出资成立鄂尔多斯市政德运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2019年,政德运销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大路西铁路专用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具备可行性研究招标条件。但由于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动车经呼准鄂铁路进京工作,相关部门对该铁路运力安排和沿线站点布局进行调研规划,暂缓了对该相关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同时为优化全区铁路运力布局,深入贯彻中央有关“公转铁”政策,自治区将对全区铁路运力布局站在全区一盘棋的高度进行规划,将原委托给盟市核准的铁路专用线项目收回自治区进行核准等原因,最终致使该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鉴于以上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暂缓推进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

3.“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问题。

7)对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解读进行了学习,同时各支部均已组织相关内容学习。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报告,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后续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均体现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调度会等工作。

8)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多数领导班子成员未能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集团党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意识形态运行机制》《意识形态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及网格化管理任务清单》,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事件预案》《舆情风险评估机制》《舆情风险评估应急预案》《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后续召开的三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均体现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集团党委组织全体领导班子就意识形态工作书面个人承诺,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求有差距方面

4.“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考勤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9)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考勤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党委不断强化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并要求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一是修订完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日常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工作机制。二是集团党委组织召开提醒谈话会议,对违反考勤制度的2名员工及部门负责人共计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按照集团公司制度要求,对2名员工的工资、绩效进行了相应扣减,共计4159元

5.“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0)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财务部门记账所需支撑性材料,严格执行《会计法》等法律要求,必须留存原件,同一原件业务,第一次留存原件,后续可留存复印件。二是已责成有关公司财务部对相关业务进行审核,确属实际发生业务。三是集团党委集中开展提醒谈话会议,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立行立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6.“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培养发展党员重视不够、工作不规范”问题

11)集团党委对各党支部工作指导监督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党委强化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把党建工作融入集团治理的各个环节,切实将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驱动力量。一是集中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了学习,各支部相应跟进学习了相关内容,切实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培训教育,提升理论指导实践工作水平。集团党委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新思想报告会、专题培训班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交流研讨,专题知识测试为载体,切实强化培训教育,全面提高理论指导实践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集团党委积极推进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集团党委设置党委办公室,配置3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各党支部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建工作。同时各子公司均设置党群综合部门,配备专职宣传员,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四是新建《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集团党委班子领导所联系的党支部,并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宣传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任务,积极参加联系支部的重要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五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优晟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探索构建以“党建联系员”为联接纽带,推进党建工作与经营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新机制。同时设立党员“突击队”,冲锋在前,带头推进业务发展,带头解决困难问题,起到良好作用,有效促进业务发展。政亿能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以“365天天微党课”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员理论武装,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六是着力推进“四强四优”创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中共鄂尔多斯市优晟物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被评为“四强”党支部,3个基层党支部8名同志被评为“四优”党员。通过开展“四强四优”创建工作,对集团、各子公司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队伍发挥重要作用。七是集团党委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步骤25个阶段工作流程,开展发展党员工作,2021年6月底完成16名预备党员接收工作。

7.“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流于形式”问题。

12)集团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中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了学习,各支部跟进组织相关内容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后续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会前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格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审核,彻底杜绝以工作汇报和研讨材料代替对照检查材料的现象发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有的放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真正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13)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中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支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了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集团党委严格要求各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各支部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增强党组织的整体功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8.“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

14)“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新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试行)》。明确要求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二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加强对《党章》学习,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认识。三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并列入党委会议事规则。集团党委书记针对此项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并在在集团党委会上再次作了检讨表态。

9.“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问题。

15)开展廉政谈话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工作制,扎实开展党委书记、董事长与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谈话。同时党委领导班子围绕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与集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并与新调整的兼职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任前谈话。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16)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二是定期更新完善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对部门负责人查找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进行把关,客观准确的查找出部门所存在风险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总的看,市鄂能投资集团党委按要求、按时限完成了巡察整改任务,但深入对照巡视巡察总要求,巡察整改工作还需要我们久久为功、强化担当,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立足长效机制,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企业转型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引向深入。

一是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厘清责任定位,坚决落实好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让严管严查成为习惯。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不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强化党委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需长期坚持完成整改的,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作风的好转,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8120544;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煤炭大厦4楼纪检监察室(017004);电子邮箱:entzjt@sina.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鄂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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